记者15日从省文旅厅获悉,省文旅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为继去年“苏六条”之后,我省出台的又一文旅行业专项扶持政策,力促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

此次推出的“苏八条”包括加大对旅行社企业支持力度、扶持重点旅游景区(村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帮助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加快恢复运营等8个方面,包括鼓励旅行社企业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2100万元,对旅行社企业进行奖补;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3500万元,对4A级以上旅游景区预约、流量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以及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公共服务和宣传推广项目进行适当补助;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剧院剧场类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网络购票、电子票务、非接触安检等智能化项目,对运营规模成本较高、受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演出场次较多的演出场所进行适当补助;免除南京市、扬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贷项目2021年下半年利息,免除其他设区市在贷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利息等。

省文旅厅厅长杨志纯表示,在出台支持旅游社、旅游景区、演出企业等应对阶段性困难的专项政策同时,我省将策划举办江苏文旅消费第二季活动,启动第二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发放文化、旅游服务消费券,大力培育沉浸式体验、网络体验等文旅消费增长点,推动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