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李国英

记者9月19日从辽宁省司法厅获悉,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对市、县(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调研督导。

此次调研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走访沈阳、大连、鞍山、本溪、抚顺等地基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案卷、调阅资料、网上巡查等形式,深入了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情况。在实地调研督导的31个市、县(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中,发现部分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目前,辽宁省司法厅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将继续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就行政执法开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