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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冯小瑜 9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发布了《关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黄浦区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正式成立。据悉,这是上海首个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方案》要求成立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设专班,专班组长由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汤宏兼任。共同体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和各街道。

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有序高效开展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协商制度、协同机制和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讨论基层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跨部门(单位)工作,进一步贯通区街两级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实体化运转,因地制宜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方案》还以项目化的方式确定了10项共同体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同时划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汤宏说,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赋予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一个实体化运转的平台,今后将围绕黄浦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建设超大城市中心城区高效能治理标杆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同时通过“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破解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矛盾和难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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