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竞赛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开学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5月10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竞赛证书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与去年保持一致。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的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开学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
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
据悉,今年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
高中阶段招生中,今年安徽省继续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域内明确。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本市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高校附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在大班额消除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这些地区申请,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省示范高中八成招生计划指标到校
和去年一样,今年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对于2021年仍存在跨区域指标到校的地区,具备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围绕妥善处理好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与防止县域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之间的关系,以及避免学区房炒作,积极开展跨区域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跨区域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随着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高,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
今年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类中考生可享受加分
今年政策性加分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共6项: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二是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三是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今年将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