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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心悦 财宣
为充分发挥国有力量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的引导作用,近日,在市本级公物仓基础上,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共同建立市级公益仓,并出台专门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公物仓功能,延长在仓资产使用寿命。
公物仓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等的统一管理、调拨共享,其中有部分资产周转率低,但仍有使用价值,于是公益仓应运而生。根据规定,进入我市公益仓的国有物资主要有三类:纳入公物仓集中仓管理后3个月内无单位提出使用需求的,可以用于公益捐赠的资产;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用于公益捐赠的资产;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根据业务需要,委托公益仓进行仓储管理的资产。
办法明确,对于已有明确受赠对象的捐赠资产,可直接进行捐赠的,可不经过公益仓实体仓,但应纳入虚拟仓管理。在捐赠出仓环节,公益组织与资产权属单位将按照申请捐赠、办理捐赠和资产核销三个步骤完成捐赠出仓手续。市财政部门将负责公益仓综合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各公益组织负责捐赠具体业务工作。
近两年,我市大力推行公物仓建设,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有效流动。近日还出台相关细则,进一步扩大公物仓实体仓管理范围,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等,只要闲置都可以进入公物仓调剂。
目前,常州公物仓平台系统共有346家注册单位,累计入仓资产涉及7个大类、25个小类,约5438件(套),金额达6566.15万元。截至4月中旬,常州公物仓累计调拨资产164批次,节约财政资金超5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