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突出法治导向、实战导向、强基导向,把现场执法执勤法言法语和窗口服务文明规范用语(以下简称“法言法语”)推广应用作为提升公安民警现场执法语言控制能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载体,作为打造职业化警察队伍,提升执法公信力的“破题之策”。通过大力倡导“不卑不亢、法言法式、平视平和、忘我无我”执法理念,强化沉浸式培训、常态化监督考核,有效解决执法现场问题。6月份以来,洛阳市公安机关法言法语使用率持续动态达到100%,成为洛阳公安执法“标配”。公安执法满意度上升6.91个百分点,有效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资料图)

坚持法治导向,扭转“旧”观念制定“新”教材

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法治导向,聚焦能力作风提升,制定法言法语学习推广教材,规范全警执法服务言行,不断提升能力素养。

深入解读执法理念。为使全警在警务执法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洛阳市公安局在全警深入解读“不卑不亢、法言法式、平视平和、忘我无我”执法理念,确保内化于心、理解准确,外化于行、执行到位。“不卑不亢”即在执法过程中不委曲求全、不高高在上,对待执法相对人态度得体,语言规范,分寸恰当。“法言法式”就是说的每句话,采取的每项措施都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合乎法理,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不当的言语。“平视平和”就是尊重自己也尊重执法相对人,不俯视也不仰视,以理性、平和、文明的方式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忘我无我”就是时刻铭记人民警察使命,淡化自我意识,强化法律意识,执法过程中不受负面情绪影响,始终保持自信、公正、规范的执法状态。

制定口袋书拍摄教学片。为使全警学有所依、用有依据,洛阳市公安局以《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3轮次公开征求洛阳市检察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代表、驾驶员代表以及基层民警意见建议,研究出台“群众能听懂、民警愿意说;简短易记、朗朗上口”,涵盖现场执法、窗口服务、交警勤务和疫情防控四大类以及便衣执法、现场勘查等情形的38条常用法言法语,并印制口袋书1.3万余册下发全警。同时,组织警务实战教官、一线民警策划拍摄3部法言法语推广使用教学片、8个视频片段,供全警通过警务通等移动端随时随地学习。

创新“三级递进语句”。洛阳市公安局组织民意感知中心、法制、特警、交警、培训、宣传、110等部门开展研讨论证,成功出台长期困惑基层民警的巡特警现场执法、交警执法执勤“表明身份、回应质疑、依法警告”三级递进语句,并下发人民警察法、居民身份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三级递进语句”的相关延伸条款。如,巡特警处警时,第一层级“表明身份”时使用“你好,洛阳公安,依法处警,全程录音录像,请你配合”,既表明执法者的身份、体现对执法对象的尊重,又告知是依法执法、要履行配合义务,双方均受到监督制约。第二层级,回应当事人对警察身份提出的质疑时,不被执法对象引导情绪,保持自我克制,使用“(出示人民警察证)这是我的人民警察证,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核实,现在请你配合执法”,通过出示证件、告知救济途径、强调执法强制性。第三层级,遇到当事人不配合时使用“警告,依法执行公务,全程录音录像,注意你的言行,不得阻碍执法”“再次警告,你已涉嫌阻碍执法,必须立即停止,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徒手控制或使用警械、武器制服)”,言简意赅、合法规范,起到“命令行为+告知后果”作用。

突出实战导向,开展“沉浸式”培训注重“实战化”练兵

法言法语教材视频片、“三级递进语句”确定下发后,洛阳市公安局十分注重在基层实战中的推广运用,通过多轮次、高强度的领导带头练、沉浸式培训练、应用比武练,确保人人烂熟于心。

主要领导带头练。为使全警尽快适应法言法语语境,在执法服务现场顺利开口使用,洛阳市公安局首创主要领导宣誓领学制度。市局主要领导、特警支队、交警支队、各分县局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民警面向警旗宣誓,继而领学法言法语,不断增强民警责任感、使命感,掀起学习使用法言法语热潮。据统计,先后有市局班子成员、16个分县局、2个业务支队、8000余名民警代表参与宣誓和集中学习,有效带动全警实现由“不敢说、不会说、不想说”到“敢说、会说、善说”的转变。

沉浸式培训练。为使全警在执法服务现场灵活运用、梯次使用法言法语,洛阳市公安局围绕“三级递进语句”多场景实战化应用,举办“法言法语普训暨现场规范执法教官培训班”。各级教官先后到185个派出所、38个巡特警、交警大队上门送教260余次,受教育民辅警1.3万余人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汝阳县局、老城分局、轨道分局等主要警种、16个分县局采取模拟警情处置培训、红蓝对抗、警务实战教官讲评,以及在警官餐厅循环播放教学片、办公场所主要通道布置专题展板、“三级递进语句”上形象墙、上警容镜等多种形式,营造“沉浸式”培训、学习氛围,通过耳濡目染、入脑入心,力促全警形成习惯、自觉践行,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应用比武战中练。为在实战中检验推广成效,交警支队开展路面执法和事故处理场景式应用比武考核3次,考核各大队、中队“带长民警”100余人次。栾川县局、宜阳县局等9个分县局开展法言法语应用比武竞赛,通过设置伤害斗殴、酒后滋事、噪声扰民、矛盾纠纷、交通事故、快速反应等常见警情场景,120余个科所队围绕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和警务技战术开展现场处置竞赛。邀请河南警察学院教授、市局警务实战教官、民意代表等组成评委组,按照是否规范运用“110接处警五个规定动作”、是否有效使用法言法语控制、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评分考核、点评纠正。在比武竞赛中锻炼民警法言法语应用能力,确保民警“敢于说、习惯说、善于说、说得准”。

注重强基导向,成立“施工队”抓好“督考推”

为使法言法语应用问题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洛阳市公安局注重强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提前谋划、机制保障,通过成立“施工队”、抓好督考推,不断夯实法言法语推广应用基础,确保全警使用法言法语常态化。

成立“施工队”。治理前期,洛阳市公安局客观确定法言法语应用问题专项整治各阶段目标,决定实施“181”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活动高效有序开展。1,即抽调民意感知中心、特警、交警、法制、治安部门9名精干警力,联合组成强有力的法言法语应用问题专项整治“施工团队”。8,即制定《洛阳市公安局法言法语应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综合采取组织动员、制作教材、沉浸式培训、常态化考核、督导整改、绩效考评、典型推树、总结宣传8项措施。最后一个1,即明确培养民辅警执法服务“规范化行为”,养成警察“职业化语言”习惯整治目标。专项整治中,同步治理AB两部执法记录仪使用率、着装规范率、单警装备佩戴率。

抓好督考推。洛阳市公安局做实做细日常督导通报、考核检查、先进推广,确保法言法语在警务活动中落实落地、开花结果。建立“日抽取、周通报、月考评”机制,通过实地检查和网上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发掘推广各单位法言法语好的经验做法,通报负面典型。累计发布专题通报提示46期,检查接处警视音频7100余次,执法记录仪关联巡查31次。实施“靶向式”跟踪问效,对在法言法语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带长民警”进行靶向考评、约谈。先后对10个分县局、32名分管局领导、科所队长进行集中测试,11个分县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项约谈23个所队班子成员。编发法言法语题库3套,通过各级各层次党委会、讲评会、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对全警进行测试,确保人人参加考试、人人达标过关,全警平均成绩达98分。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新安县公安局法言法语“六个必须、六个一律”制度,做到“所有接处警、现场执法执勤必须使用法言法语”“所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一律全回溯、全检视”。

使用常态化。经过强力整改,洛阳市公安局一线民警法言法语使用已成常态化。同步出台《洛阳市公安局常态化推广应用法言法语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洛阳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6月以来,110接处警、交警路面执法执勤法言法语使用率持续保持100%。民意监测平台显示,在1至10月的4813件群众不满意工单中,法言法语综合使用率已由4月的32.6%上升至10月的98.6%,较去年底9.8%上升88.8个百分点。AB两部执法记录仪使用率98.6%,较去年底上升73.4个百分点。着装规范率达95.9%,较去年底上升48.5个百分点。单警装备佩戴率达100%,较去年底上升31.5个百分点。11月开展的“洛阳公安现场执法执勤和窗口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200名民警代表、社会各界代表认真评审各单位上报的150余个参选视频,选定10个110接处警、交警执法、窗口服务“优秀案例”全警推广。

推行法言法语后,一线民警在执法时更有底气,优秀执法案例逐渐增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提升了公众安全感,取得良好执法效果。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街面执勤、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洛阳市公安局一线民警注重多角度、全场景、全流程使用法言法语,牢固树立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市民袁先生目睹涧西分局巡特警大队处置一起寻衅滋事警情后,感慨地说“洛阳警察现在真规范,执法现场有理有据,威严有序。很有安全感”。(李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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