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销。岗位核销公告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发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相城区教育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现场出示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者,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者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考察

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城区委编办、相城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有关事项

引进的骨干教师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区外引进特聘人才A、B、C三类中任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引进的骨干教师经评审认定,纳入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特聘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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