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国网江苏电力官方微信了解到,自2023年6月1日起,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这也就意味着,扬中人的电费从双月缴变为每月一缴了。
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也有所调整。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市民可通过查阅电费缴费卡、登录网上国网App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抄表周期。
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