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团山寺镇小新口村因未依规履行招投标程序,将该村三处公路路基修整工程发包给个人承建,该村党支部书记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石首市开展村级“三资”提级监督、严查“小微腐败”的又一成绩。

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关注热点,也是基层监督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石首市纪委监委选取部分重点村,专项监督村集体“三资”问题:将“违规经营出租发包资产”“不落实财务公开制度”“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23类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成立专项监督组,采取“一对一”方式进行监督,督改集体“三资”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违规破坏等问题。

该市“三资”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清理问题合同105宗,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89.29万元,先后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新厂镇蛟子村长江外滩有800亩滩地,多年前承包费每年只有5000元,“三资”清理中将承包费每年增加至3万元,承包年限为9年,仅此一项就为村集体增收27万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