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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廖崇甫 程睿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网络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通报,自中央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截至9月15日,全区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1件189人,提起公诉40件68人;以维护老年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在检察环节积极追赃挽损,共追回经济损失1.0038亿余元。注重溯源治理,结合办理案件,向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行业发出检察建议17件,已收到回复11件。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现场宣传活动492场次,发布两批共10件典型案例,制作电子宣传片96个,发布作品数2155条。

据了解,全区发生的养老诈骗刑事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罪名主要集中在诈骗犯罪,在已批准逮捕的189人中涉嫌诈骗罪的有123人,占65%。二是涉众型案件占较大比例且社会危害性大。在已批准逮捕的81件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案件有20件,约占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三是在涉及领域方面,主要集中在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投资“养老项目”、开展“养老帮扶”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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