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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霸州法院以“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活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将拒不履行搬离租赁场地义务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法律威严的震慑,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霸州市某销售公司与邢某、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霸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责令二被告邢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搬出涉案出租场地并支付场地占用费。但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并未按期搬离,遂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但二被执行人各种推诿,不予配合。执行干警多次现场调解,宣讲法律规定,毫无效果,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亦不起作用。多次沟通无果,在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其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后,二被执行人仍拒不搬离。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将执行过程的法律文书、音视频等材料整理,以二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二被执行人终于慌了神,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义务,搬离出租场地,案件成功执结。

霸州法院始终保持打击逃避、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根据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依法运用强制措施,与公安建立拒执犯罪工作联合机制,有力形成打击规避执行合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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