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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李某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由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李某玲在与郭某某(在逃)同居期间,经郭某某授意,使用自己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收取“上家”违法犯罪所得款项后将款项转入“上家”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非法获利(俗称“跑分”)。经审查,李某玲用于“跑分”的5个涉案银行卡账户流水高达1328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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