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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 欢 刘志月
湖北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全省“80后”人民法庭庭长比例占36%以上。
1月14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作工作报告,介绍这一情况。
游劝荣表示,湖北近5年来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努力打造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湖北样本”。
据介绍,湖北高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选择和制度文件。
湖北法院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269个,推动全省573个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转型升级,其中在农村地区建设425个综合性法庭,推进148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
湖北法院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力平安建设。坚持把办案作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的基本路径,该省人民法庭近5年收案92.28万件,结案91.34万件,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38.73万件,案件调撤率42.4%,服判息诉率94.52%。湖北省已建“无讼”乡村(社区)2693个。
据统计,湖北法院近5年受理案件4959090件,结案4853142件,比上一个5年分别上升84.67%和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