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发布《刺参养殖池塘水污染物的预防与控制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明确规定了刺参养殖池塘尾水的水质分级、水污染物预防与控制要求、检测方法和评价判定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刺参养殖相关过程,将有效预防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污染。
此《要求》是我国首个刺参养殖行业池塘水污染物预防与控制的地方标准,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也是杜绝刺参养殖行业劣币驱逐良币乱象的一项源头举措。
《要求》指出,依据排放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水质排放控制标准分为两级,一是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入GB3097-1997规定的第二类海域,尾水排放按一级标准执行;刺参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入GB3097-1997规定的第三、四类海域,尾水排放按二级标准执行。
《要求》明确了悬浮物质、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无机磷、总氮、总磷、阿特拉津和乙草胺等污染物控制指标,增加了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的控制指标,将有助于严格控制近岸海域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