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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北京市首次开展的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于近日完成,来自基层调解组织以及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29446名调解员参评,历经层层审核考评最终产生了90名一级人民调解员、625名二级人民调解员、1186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8010名四级人民调解员和9535名无等级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2019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首次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等级评定工作,2020年“等级评定”写入司法部制定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成为近两年调解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北京市于2020年8月制定《北京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先行在西城、通州、房山区进行试点。
评定过程中,西城区研发“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系统”助推评定工作,实现参评人民调解员基础材料甄别快、分类准、核验实。通州区组建5个工作小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分片指导,并实现“网上电子填报+线下纸质送审”全流程衔接。房山区依托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等多类型调解组织开展小范围试点,并以此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定,保证分工明确、步骤清晰。
2021年9月,北京市司法局参考试点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评定主体、评定条件、审查与公示程序、管理考核制度以及评定结果运用,并通过全市调解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全市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展开,其中东城、大兴、怀柔等8个区人民调解员的参评率超过90%,丰台、石景山、门头沟区的参评率达到100%,27家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评率超过90%。
为严格把关凝聚优质力量,北京市司法局于2022年集中组织了15场评审活动及其专家合议会,选拔一级人民调解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协会把关参评条件、逐级逐份审查资格,同时邀请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作为行业助力嘉宾,进行第三方点评。此外,相关单位邀请法学教授、组织与人力资源领域专家、人民法院法官参与打分评定,提供评定意见,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