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指导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确保产业大招商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推进“四化”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进行顶层设计。2021年3月19日,全省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招商营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给招商引资划出了底线和红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坚守底线、规范政策,指导各地用好政策、做好服务、防范风险,2021年7月,省投资促进局牵头成立起草组,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广泛开展调研和结合省级近年来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初稿,经多次研究和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在通过两次广泛征求意见、两次合法性审查和两次省委、省政府专题会研究后,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最终形成一个事前事中事后系统性的有约束可操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以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16条及附件,主要围绕招商引资前期工作、项目签约、项目落地、优惠政策、监管防范提出要求,并以附件形式提供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参考模板)(试行)。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产业链“两图两库两池”,重点围绕“四化”及首位产业、特色产业,深入研究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链短板弱项,找准招商的重点和方向,谋划要素有保障、政策有支撑、产品有市场、投资有回报、政府有税收的产业招商项目,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在强化落地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等服务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问题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代办服务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免费提供代办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个推进方案”推进机制。

在规范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级土地、财税等法律法规和要求;不得突破自身资源承载能力、财力条件,不计成本、不计回报拼政策、拼资源、拼地价、拼补贴。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土地获得成本;省内易地搬迁项目,不得以优惠政策作为前提条件;严禁政府及其部门、平台公司违法违规担保,严禁向企业作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风险兜底、回购投资本金等明显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承诺。严格履行投资合同,按照优惠政策和合同明确的条件、流程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和效益,分批次及时予以兑现。政府兑现、奖励、补贴的金额不能高于企业的实际投入。企业已享受优惠政策但未完全履行投资义务的,要保留追偿权利。严禁以政府换届、人事调整等为由不履行合同、不兑现承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强化监督问责。《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合同审查、落地服务、政策制定及兑现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和规定,造成地方经济、资源、环保等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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