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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要求配齐了各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人民调解团,以会代训,提升人民调解业务能力,召集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牢牢把握依法调解这个根本,确保了矛盾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同时,坚持用“四心”进行调解,即调处纠纷用公心、调查事由要细心、调解遇到困难时有决心、对待当事人要贴心,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断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创建工作,成立西湖、城西公调中心、诉调联动调解中心,持续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驻示范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22年以来,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81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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