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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自今年辽宁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以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依托,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火。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森防指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应急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围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着重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及重点区域的违规用火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全省共制定专项行动方案103个,派出检查组1953个,出动人员38729人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03份,建立火灾隐患台账336个,整改火灾隐患270处,教育劝阻1091人,行政处罚295人,有效遏制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和林草生态资源安全。
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依法用火。全省林草林业和草原系统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依法用火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悬挂防火警示旗、标语、横幅,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公众号发布信息,发放防火工作手册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出动巡回宣传车1万余台次,悬挂条幅(旗)11万条(面),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22万份、发布宣传信息230余万条、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10余万人次,增强了群众野外规范用火、依法用火意识。
采取严格防范措施,强化依法管火。制定《全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省、市、县、乡、村+护林员六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落细防火责任。在防火重点时期,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采取定点布防、动态巡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域重点地段、进山路口严格进行防范,落实专人看守、扫码进山,切实将火种挡在山下林外,依法规范了防火审批程序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