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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自今年辽宁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开展以来,在省司法厅牵头组织下,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以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依托,多措并举,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组织开展了“2022清风行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

结合《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在乱捕滥猎、滥采滥挖和非法交易易发区建立14处巡护监测点,明确全省生态护林员、国有林场职工、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强化对越冬地、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区域的巡护看守,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损毁栖息地、干扰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及时清除鸟网、毒饵、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

“2022清风行动”期间,全省各有关部门对野生动植物非法猎捕、采集、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检查各类场所33714处,其中野生动物栖息地262处,人工繁育单位136处,经营利用场所28534处,交通运输站点169处,口岸和沿海51处,其他地区4562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176起,其中刑事案件148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6人;收缴野生动物11122只(头、尾),野生动物制品796件,非法猎具渔具231个(张、台),收缴违法所得和罚金6.9万元,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式,既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又准确把握新标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公安部门密切关注网络社交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梳理过滤网上舆情信息,将“东北虎”“梅花鹿”等关键词和“虎牙”“野货”“大虫”等行业黑话列入网上重点监测敏感词组,甄别研判非法猎捕、贩卖信息,及时落地核查。市场监管和网信部门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测,灵活运用专业手段开展网络巡查。

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采用举办专题宣传活动、走进学校、走进乡村、发布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广告、散发宣传单、张贴海报、设置宣传牌等形式,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宣传我省拯救濒危物种的实践案例。在本溪市和盘锦市分别举办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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