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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近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成立的天山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在乌鲁木齐市揭牌。
2022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对接,商定成立天山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筹备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262名检察干警积极行动,自发捐款66000元,为推动专项基金的设立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天山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的统一管理下运行,资金来源公开、使用途径公开、资助对象公开、资助金额公开,是国家司法救助财政拨款的补充,通过向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募集资金的方式扩充司法救助资金来源,确保应救助尽救助、公平合理救助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天山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的建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探索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的创新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和红十字基金会开展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是立足检察办案,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等职能优势,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被侵权人及家庭等进行帮扶的重要检察业务。近年来,在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全区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实现了司法救助效果,解决了大量困难家庭燃眉之急。2022年,新疆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20件,同比上升19.14%;实际救助1165件1610人,同比上升22.25%和16.5%;发放救助金1676.21万元,同比上升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