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指导意见,加快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意见,从今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120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到2025年总数达1000个,实现乡镇全覆盖。通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机械换人进程,实现省钱、省力、省心,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意见明确,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机械保有量、作业能力和信息化等建设。一个完备的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在5亩(长江以南)、8亩(江淮之间)、10亩(淮河以北)左右。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年度作业面积,长江以南地区在3000亩以上、江淮之间地区在5000亩以上,淮河以北地区在8000亩以上。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建设上,我省将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按照先补(短板)后提(升)的原则有序推进。达到建设要求的,对每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给予一定资金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