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近日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推出十三条举措,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七大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这十三条举措包括:加快涉企资金拨付、实施企业贴息政策、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加大税收减免缓力度、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发放企业稳岗补助、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减免市场主体租金、缓解用水用电用气负担、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平台企业监管、鼓励汽车及家电消费、支持外贸出口等。其中,对企业2022年新增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贷款,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审核后,对其按1年期给予50%最高50万元贴息补助。对疫情期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最高可返还其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对在疫情期间保持正常经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在50人以上,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给予2000元/人的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且可暂缓3个月缴纳费用。对企业在今年3月至6月期间购买自用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护用品,累计达到5万元的,按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