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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习伟

11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西安全市各区县率先共建了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体系,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协议》强调,要坚持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几方面进行框架性设计,立足于预防调处和审判实际,细化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西铁法院起草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确定了职责任务规范化解措施,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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