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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杨瑛

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全链条发力、全流程衔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审执质效,将保障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立审执一体化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浉河区法院始终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职责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任组长,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实现工作各点位、各方向均有专人承办负责,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就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对照、剖析、研判,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先后出台《浉河区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推浉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浉河区法院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及时下发《自动履行告知书》和《自动履行证明书》,督促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提高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民商事一审平均审理耗时31.64天,位居信阳市第二位;买卖合同一审平均审理耗时22.89天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53%,均位居信阳市第三位;简易程序适用率95.29%,位居信阳市第一位。

浉河区法院执行局组建完成卷宗管理中心,加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工作力度,对有足额财产、能够一次性有效执行的案件,由速执团队办理,30日内结案。截至目前,全院共执结涉营商环境案件767件,执行到位金额5.31亿元,执行工作涉营商环境指标中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77.92天,优于信阳市平均值4.06天;买卖合同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70.34天,优于信阳市平均值2.37天;网络查控发起率99.89%,排名信阳市第一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9%,优于信阳市平均值0.53个百分点;首次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27.85%,优于信阳市平均值6.98个百分点。

浉河区法院在南湾管委会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深入企业进行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司法服务,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成立以来,已举办企业权益保护讲座一期,开展法律咨询40余人次,开庭审理涉企案件45件。

浉河区法院还在董家河法庭设立联村法庭和联企法官示范点,推动“枫桥经验”在基层创新发展,通过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等多种活动形式,提供精准普法宣传、释法答疑、结对联络等服务,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营造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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