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川渝协作、部门联动、检察一体化履职等方式,打好保护长江经济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组合拳”。

川渝协作加装“联动阀”

依托“跨区域检察协作”“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合江、江津两地检察机关强化运用好“川渝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工作阵地,清理河面漂浮物、河岸堆积物20余吨,利用冲锋舟、无人机拉网巡查川渝交界共管河道近8公里,强化办理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其中合江、江津两地检察院成功办理的塘河上游生活污水污染案,改善两岸近7000人的生活环境,入选2022川渝河长制联防联控典型案例。依托跨区域党建联盟,合江、永川两地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大鹿溪河水体污染案,推动企业在当地政府产业政策支持下,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历经5个月建成“合江县名贵长江鱼养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现代化农业园区,该案入选正义网“为民办实事”千案展示活动。

部门联动算好“绿色账”

为深入解决辖区长江沿线部分企业非法取水及欠缴水资源税问题,县检察院在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措施后,县水务部门对违法取水的2家企业收缴罚款4万元,县税务部门对拖欠水资源税的2家企业追缴税款9266.66元。合江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长江水资源税收征管工作,对一企业从长江及其支流违法取水且未缴纳水资源税长达三年的行为,县水务部门对该企业罚款2万元,在核定违法取水量后,再由县税务部门对偷逃税款行为追缴8100余元。

检察一体化履职帮助“开良方”

合江县检察院围绕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两项任务,开展赤水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落实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的《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赤水河在内的全县108条大小河流纳入“公益诉讼+巡河”制度体系。构建起“打击犯罪+司法监督+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办理案件16件,督促清理河道12公里,加速建成雨污分流管道10公里,挖掘并妥善处理淤泥、腐植、危险废弃物等各类垃圾50余吨,开展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案发地庭审等活动2次。(陈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