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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为落实新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要求,与12386服务平台优化运行相关工作衔接配合,证监会根据举报工作实践经验,日前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24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内部知情人员有重大贡献的,较大幅度提高奖励金额上限。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查证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6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二是有机衔接12386服务平台制度。接收证券期货违法线索网络举报渠道调整为中国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并进一步明确举报接收转办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处理举报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举报,举报处理单位予以登记并采取适当方式核实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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