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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杨文军

□ 季雨丝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构建“136”工作体系,在全区100个行政村、36个街道社区,全覆盖建设“共享法庭”。

目前,郊区法院“共享法庭”已在行政村建设79个、社区19个、学校2个、保险公司4个。依托金融、保险、机关等服务网点或工会、商会、妇联、残联、军人事务局、全区中小学等机构单位,设立涵盖建筑、物业、银企、道交、家事、旅游、学校等专项领域纠纷化解的特设“共享法庭”,作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的有效延伸和重要支撑。

“共享法庭”的延伸覆盖,实现了多方力量融入“共享法庭”平台,达到了矛盾纠纷共治、法治社会共建、平安建设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郊区法院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建立党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体系,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同时,郊区人民法院依托乡镇(街道)、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一部手机、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和物理存在,集成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功能, 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强辅助人员培训,规范在线诉讼流程,为当事人解忧,为法官减负。“共享法庭”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日常运作,有效衔接“网格化管理平台”等数据平台,争取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在全区“共享法庭”建设基础上,郊区法院探索在区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架设“共享法庭”指挥中心,集成信息中枢、数据分析、考核督办等功能。发挥“共享法庭”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打破部门、区域和层级信息壁垒,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基层干部和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

郊区法院还将基层法庭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专业网格员4支队伍形成合力,畅通诉调对接,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调解组织、网格员等各类基层解纷力量,通过“共享法庭”平台,知晓纠纷、研判纠纷、调处纠纷、化解纠纷,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努力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在萌芽,防范“民转刑”,着力“共享+”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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