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 彭威

荆州检察机关干警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处理移送案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同办案平台太方便了,我们不用再往返送案卷和文书,省时又省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湖北荆州一位公安民警高兴地说。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办案平台”),成功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

11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从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上述案件是该市协同办案平台上线后受理的首个案件。目前,荆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均已通过该平台接收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在该平台上流转案件1798件次,实现办案“零距离”。

开通“云平台”,办案“零距离”

“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牵头搭建的重要信息化应用系统,旨在实现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等业务的网络协同办理,以及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共享化,减少资源浪费,避免形成“信息孤岛”。

该平台部署上线应用以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荆州市委政法委的支持,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成立了以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与各政法单位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着力解决电子卷宗制作标准、信息数据填录、案件流转平台相互衔接适配等问题,确保平台运行“活起来”。

落实抓好平台应用、强化信息录入、完善流转衔接等工作措施后,协同办案平台在该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推进、成效初显。

8月26日,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成功受理了松滋首例公安机关在线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8月30日,荆州市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也借助该平台,受理监利第一起公安机关在线移送起诉的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记者了解到,不同于线下“跑腿”的传统收送案流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如今均可依托协同办案平台在线受理,实现案件在政法内网上的业务协同。

受理案件时,公安机关在平台上点击“移送”,将案件材料传送至检察机关,后者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协同互联模块内,点击“接收并创建案件”,审核卷宗材料后,无需二次扫描,便能完成电子卷宗和文书信息的流转。然后,通过自动分案系统将案件分发至承办检察官,快速进入案件审查流程。

“为确保该平台顺利上线,我院成立了由案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技术骨干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人员培训、平台配置等工作,并主动向当地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紧盯权限配置等关键环节,做好收送案功能测试等工作。”监利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拓展应用,实现案件线上流转至法院

从公安机关在线移送到检察机关,只是案件“云移送”的前端环节。接下来,如何实现检察机关线上流转至法院?

9月14日,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成功将桂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移送到该县法院,这也是荆州检察机关首例“线上”向法院流转的刑事案件。

“办案平台给一线干警们带来诸多便利,线下‘跑腿’变为线上传输,有效地解决了案件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庆培告诉记者,该院有效地解决了平台流转衔接、衔接适配技术操作、信息录入完整性和信息共享等问题,顺利实现了线上流转。

“线上流转不仅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也有助于法检两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协同办案平台的智能化、信息化作用。”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我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法院、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和衔接,及时反馈、解决问题,把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用好用活,用可感可见的高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治产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清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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