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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闫鹏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肃州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三项制度”成果,走出具有肃州特色的法治税务道路,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肃州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肃州区税务局积极探索、查漏补缺,补充制定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7项工作细则和流程,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过程监督,借助执法记录仪及执法音像记录资料存储中心,推行执法痕迹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截至目前,肃州区税务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6910条、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122个;收集音像记录信息43条,并配备执法记录仪21台,设立2间具备音视频实时采集功能的约谈(询问)室、复议(听证)室,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对税务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税法遵从度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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