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邓蕙婷 李雁若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模式,着力拓宽民事检察社会服务渠道,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支持起诉+部门联动”,构建保障权益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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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某与李某离婚案中,张某因李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向法院起诉离婚。检察官受理其支持起诉申请后,与法院、公安、妇联等部门召开调解会,由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部门对李某进行训诫教育,禁止李某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其威胁、辱骂、骚扰赵某。
最终,李某与张某的离婚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李某未再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
仙桃市检察院坚持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民生检察”的重要内容,探索与法院、司法、人社、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渠道,打造“检察+司法+行政”的办案模式,共同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效开展。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着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在办理一起25名农民工长达4年的讨薪案时,仙桃市检察院民事、刑事检察部门协作配合,多次对欠薪老板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在提起公诉前支付欠薪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最终推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及时支付欠薪。
据统计,两年来,仙桃市检察院累计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7万余元。
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仙桃市检察院启动“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开通快速受理审查通道,帮助农民工厘清法律关系,协助调取关键证据材料,为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依法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在刘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后发现,受害人刘某是村里的“低保户”,其丈夫患有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自身受伤后无钱进行后续治疗,生活极度贫困。
检察官认为,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向控申部门移交了该线索。
仙桃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向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25万元,缓解了其家庭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不断延伸监督视角,拓宽支持起诉监督范围,加强与控申部门联动配合,推动“民事检察+司法救助”能动履职,依法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力求为当事人减轻诉累
仙桃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起诉不是目的的办案原则,通过各部门协同发力,推动矛盾化解,力求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达到最好的办案效果,促使申请人诉求在支持起诉前能够得到实现。
因幼儿闵某在幼儿园摔伤致骨折,学校以其无过错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家长起诉幼儿园要求其赔偿损失。
办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向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
最终,幼儿园同意赔偿4000元住院费,家长主动撤回起诉,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支持起诉+普法宣传”,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为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生动的普法宣传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仙桃市检察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民事检察工作,提升群众对民事支持起诉知晓率。
围绕民法典宣传,仙桃市检察院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企业、乡村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将持续探索社会综合治理新途径,以‘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众维权,全力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鼓气’,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仙桃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