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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12月2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情况(2017-2022)》(以下简称《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忠平介绍了近六年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特点、存在的问题难点及相应对策建议。
《情况》显示,2017年至2022年,静安区检察院受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10件1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件17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
据介绍,近六年来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从涉案罪名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成为最主要的犯罪类型。受理案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9件17人,占比达90.0%。
二是从涉案领域来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家装领域。近九成案件与此相关,事故类型主要为高处坠落和触电,占比高达70%。过半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从涉案原因来看,主要系无资质承揽项目及无证作业引发。八成案件中企业存在违规分包、转包,或者无相应资质和生产条件却违规承揽等违法违规情形。无证作业或指挥他人无证违章作业占比高达94.4%。
四是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主要为过失犯罪且均系多因一果。案件原因涉及事故单位及施工人员缺乏相应许可或从业资质、施工人员违章或冒险作业、施工时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或未使用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等多重因素。
据了解,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主动对接区应急管理局,加强行刑衔接;并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对辖区内多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和法治宣讲,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理论研讨,为区域安全生产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