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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自年初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聚焦聚力,迅速补齐短板,强化责任担当,逐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共同跑出伊春速度。

今年以来,伊春中院先后制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操作指引(试行)》,将破产财产提交阿里破产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的同时,通过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之间的衔接机制,提高了办理破产案件效率,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为进一步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问题,伊春中院设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资金保障。伊春中院从服务大局角度出发,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利益,助力破产企业“起死回生”,在与管理人协调配合下,将今年受理的破产重整案在破产重整期间被违规扣除的款项予以追回,用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破产重整后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伊春这座生态小城贡献绿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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