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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通讯员 麦静

在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中,未成年人张某某听信同案人唆使,从外省来到广东省英德市从事电信诈骗。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遂依法认定张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诉条件。

英德市检察院考虑到张某某户籍所在地及生活地均在外省,遂主动联系其生活所在地区检察院,与该区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详细沟通了张某某的涉案情况、家庭背景等信息,并与该区检察院、团委、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四方异地帮教协议,制定了详细的帮教方案,成立由检察官、社工、志愿者等组成的帮教工作组,对张某某的思想、行为矫正、法律学习等进行了全面引导。同时,英德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该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通过网络,对张某某的帮教情况进行定期交流。

经过两地检察机关六个月的努力,张某某顺利完成考察帮教,英德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社会,英德市检察院与多地检察机关形成协作,主动为因生活、学习需要,异地帮教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联动当地检察机关帮教,积极配合其他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考察帮教。据悉,自2017年以来,该院委托异地检察院附条件不诉后帮教8人,接收异地检察院委托附条件不诉后帮教8人,其中跨省帮教占25%。

为保证异地帮教效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英德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对需要异地帮教及即将接收的异地帮教协助涉罪未成年人,成立帮教考察小组全程跟进,与所委托的检察机关、受委托的检察机关沟通交流通报案件情况,以及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监护条件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为每个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并通过经常性的远程视频、电话沟通,了解、交流他们的学习、生活近况。

“检察机关跨地域融合接力帮教,打破距离的限制,增加了考察帮教的多样性,使涉案未成年人能在其更为熟悉、便利的区域开展帮教,提升帮教工作成效,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英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多次异地帮教的成功探索也为英德市检察院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积累了经验,该院将通过不断的工作完善、总结、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延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触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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