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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获悉,全省法院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工作已于日前启动,辽宁高院和15家中级法院今年将逐级遴选39名员额法官。

本次遴选共设职位29个,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开展。考试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为工作业绩考核,权重设置分别为3:3:4。笔试由辽宁高院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遴选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根据笔试和业绩考核成绩加权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业绩考核以客观量化评价为主,重点考核参选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时,将表彰奖励、调研成果和人民法庭任职经历纳入考核内容。据悉,将法官业绩考核作为遴选审判人才的重要依据,是辽宁法院逐级遴选工作的一大亮点。

据辽宁高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初任法官由高级法院统一招录,在基层法院任职,上级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一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开展员额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是落实司法改革任务要求,是加强全省法院审判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方面为遴选法院补充审判人才,突出“所选即所需”,为法官队伍梯次建设奠定基础。另一方面,畅通人才交流渠道,为基层优秀法官打造新的用武之地,进一步推动上级法院法官助理到下级法院任法官以形成人才流动有序循环。

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专门召开辽宁法院审判人才座谈会,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全省法院19位审判精英代表共谋法院人才建设工作良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辽宁法院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畅通交流渠道,推动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协调发展。2022年,辽宁高院、各中级法院已下派235人到基层法院工作。

自司法改革以来,辽宁法院共组织7次员额法官初任遴选,从法官助理中累计遴选6848名员额法官。本次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共有172人报名。目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各遴选法院于12月完成面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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