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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任向东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了多起村委会拖欠工程款案件,发现部分村级工程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结算代替验收等不规范现象,导致乡村建设工程工期不定,质量难以保证,并引发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影响连山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

为切实助力乡村振兴,从源头解决和减少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案件办结后,连山法院及时向涉案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建立健全村级工程管理制度、加大村级工程监督力度、加大涉案工程审查力度三项建议,促进乡村工程建设规范化,织密乡村振兴工程安全“兜底网”。

同时,为巩固提升司法建议的效果,强化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11月23日下午,连山法院欧书勇法官前往其中一个涉案村委会,就案件执行过程中村委会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与村干部进行座谈,以面对面交流、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将村级投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款支付、村务公开等问题逐个指出,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村干部及时纠正现存问题,严格规范办事流程,筑牢思想防线,保障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村委会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函复表示在今后的村级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对工程的审查,以村务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监督;加强与驻村律师联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据介绍,连山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依法加强种植、养殖回收、乡村工程建设、土地流转承包等涉农矛盾纠纷的处理,注重收集在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通过司法建议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开展面向基层单位、基层治理的法治教育,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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